编者按
2026年,私募基金行业“扶优限劣”持续深化,7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过渡期届满,9月1日《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落地。日前,在北京基金小镇与通商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私募证券基金合同主要条款及基金备案关注要点”主题分享会上,通商律所合伙人梁美华、资深律师郑安利依据新规要求,结合监管动态,系统解读合同条款设计、存量产品整改、备案材料审核关注点。本文整理分享现场讲解、交流要点,助力管理人合规运作,稳健展业。
基金合同核心条款及《运作指引》届满自查事项
基金名称和类型
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与合同约定匹配:名称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投资品种、对冲工具等相匹配。有分级安排的,名称中应当含有“分级”或“结构化”字样。不出现和投资地域、投资范围不匹配的表述,比如投资于国内标的的,避免名称中出现“全球”“国际”等字样。含境外投资需明确,备案时需提供佐证。
类型与投资比例必须匹配:按实际投向精准确定基金类型(权益、混合、期货、固收等),混合类投期货超过30%易触发托管划款限制。实务中,有机构因前期随意选择基金类型,后续没有按照对应的投资比例去开展投资,导致托管人不配合划款,最终不得不重新修改基金合同。
存续期限
禁止无固定期限:开放式基金存续期常用10年、20年、30 年;封闭式存续期不得少于1 年。
整改要求:按照《运作指引》要求必须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者的后果。
成立日与备案时间
图片客户回访:非强制;如约定回访,需完成后方可成立。实务中,针对回访电话未接听情况,可约定“3次未接+资金到账超过48小时无异议视为成功”。
成立日:可选托管资金到账日、合同签署日或约定日。实务中,常考虑托管资金到账日,因其关联管理费起算与存续期计算,同时也涉及备案时限。
备案时间: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完毕20 个工作日内备案,超期将被问询,需书面说明合理性,影响建仓与展业。
申购赎回与锁定期

锁定期:设置不少于3个月的份额锁定期,或设置阶梯赎回费率;管理人及员工跟投锁定期至少6 个月。员工离职后,建议赎回其持有份额。
开放日:注意节假日顺延条款已取消。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选择时:无投资需求的类型不勾选。投资其他私募、资管计划的,穿透底层后不得含信用债、质押式回购。
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基金嵌套层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层,对于备案基金已经有基金投资者的情况下,如果该基金的基金合同还约定投资范围包含其他私募基金、资管产品等,大概率会反馈要求整改。
杠杆比例:总资产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00%;受限资产超过20%,则降至120%。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封闭式基金可豁免。
债券比例:投资于同一债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10%;同一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的债券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
整改要求:按照《运作指引》要求必须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的后果。
合同变更与代销协议
合同变更:注意需经过持有人大会决议审批,与托管沟通出具新的基金合同或补充协议,变更后10日内向协会提交重大变更申请。
代销协议:应作为合同附件,必备条款包括投资者联系方式、投资者资料留存、反洗钱、适当性义务(双录),以及信披责任划分、代销费用分配等。
近期私募基金备案审核关注要点
避免批量备案多只1000万元基金
避免同一策略批量备案1000万产品;代销需先真实募资到位再提交备案;新老产品策略差异需进行“定性+定量”的详细说明,否则要求扩募老产品。
严禁产品结构图“万能模板”
按照实质性穿透审核原则,应清晰展示各层级关系、投资路径,嵌套需穿透至底层资产与最终投资者,严禁“万能模板”。
存续规模较低的在管基金应完成“四个动作”
应严格按照《运作指引》,完成信息披露、停止申购、清算程序及向协会说明情况。这四个动作应写进基金合同。
其他审核关注点
管理人运营资金:根据最新反馈情况,管理人账户留存运营资金至少300万元及以上。
投资经理资质:提供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交易记录可参考,但代为炒股无效。
主从基金备案顺序:子基金不得先于母基金备案,防止“先备后募”“空壳基金”。
多名基金经理:披露设置的合理性,明确决策机制、分工安排及调整机制。
基金外部募集:新登记、实控人变更后的首只产品时将重点核查。确保内部资金比例不超过50%,外部资金尽量不少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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