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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了!两部门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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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树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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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全文:https://mp.weixin.qq.com/s/SfxkVRGKmfoWiTk9PJhG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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