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注册服务
人才服务
合规运营服务
Q&A服务
工单号: 210113309 联系电话: 132****7892

哪些管理人重大事项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

问题描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到哪些信息变更时,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咨询用户:寻**客 发起时间:2021 - 01 - 13
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针对发生变更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对申请机构整体情况逐项发表法律意见,同时提交变更的内部程序证明材料、向投资人就该事项信息披露材料,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对于上述类型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视为新申请登记机构进行核查,并对变更缘由加大核查力度。
回复人:北京基金小镇·机构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21 - 01 - 13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投诉:010-56860668 COPYRIGHT © 2018-2020 北京基金小镇 京ICP备1600875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691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