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54号文后的私募管理人自查关注要点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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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围绕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此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私募基金管理人下发《关于督促提醒私募管理人合规运作的通知》,督促管理人开展合规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财务状况、高管与员工以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合规管理。

8月7日,北京基金小镇联合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国办54号文后的私募管理人自查关注要点”主题分享会,梳理讲解国办54号文后私募管理人监管规则、持续合规经营与自查自纠要点,帮助管理人识别合规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

北京基金小镇、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议程

一、国办54号文后私募管理人监管规则概述

二、私募管理人的持续合规经营与自查自纠

1、财务状况

2、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3、高管与员工

4、名称、经营范围

5、信息报送

三、私募管理人的常见合规实务问题

1、异地经营私募管理人

2、集团化私募管理人

嘉宾介绍

赵 琼 北京炜衡(上海)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赵琼律师在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领域拥有十余年的从业经验,熟悉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尤其擅长私募基金合规、私募基金设立、母基金投资、私募基金清算等业务,并在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医疗健康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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