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行为对私募基金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简介
评论
会议背景
      私募基金尤其是封闭型的PE/VC基金,是管理人(GP)与投资人(LP)之间长期稳定合作的载体。GP固然掌握着基金决策和执行的主动权,LP的行为亦会对基金的募投管退产生巨大的影响,LP出资逾期、违约转让、违反保密义务及违反LPA项下其他义务都会给基金的有效存续和稳定运营造成障碍。更进一步,一些发生于LP但不受LP控制、未必构成违约的事项也可能给基金运营带来不利影响,例如,LP本身暴雷、资金链断裂、LP在基金中的财产份额被司法冻结查封等等,均可能给基金的募资、投资和运营带来重大影响。GP在基金募集之初如何防患于未然?在事件发生后如何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积极应对?司法实践是否与市场实践良性互动?司法结果能否促进市场行为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北京基金小镇和方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投资人行为对私募基金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主题分享会,邀请方达投资基金组陈瑱律师、争议解决组林彦华律师和高娜律师为大家深入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课程大纲

LP违约及违约处置措施

  • LP违约的类型
  • LP违约处置措施
  1. 基金文件 vs 市场实践
  2. 基金文件 vs 司法实践   
LP暴雷、基金份额冻结及基金的应对
  • 基金份额冻结
  1. 能否转让
  2. 能否增资
  3. 能否变更登记
  • LP暴雷后转让份额,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1. 司法和监管各自的角色、作用和边界
  2. GP/管理人的应对措施
主讲人
陈瑱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加入方达前,在一家华尔街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执业。在私募投资基金方面的代表案例包括摩根士丹利、KKR、黑石、普维、橡树资本、博裕资本、中信证券、中金、中投、阿里巴巴、国开金融、光大控股、中国人寿(LP)、新华人寿(LP)、太平洋保险(LP)、日本国际协力银行(LP)、瑞穗实业银行(LP)、硅谷银行(LP)等。在《钱伯斯(亚太区)》排名(Chambers 2019 Asia-Pacific Guide)中被列为“投资基金”业务“受认可律师”,在ILFR1000排名中被列为亚太区(中国)“投资基金”业务“高度认可律师”。 
林彦华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包括诉讼仲裁及合规调查等。曾在一家顶级英国律师事务所和一家领先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于2017-2019年担任国际商会青年仲裁员论坛北亚地区委员;并于2019年至今,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旗下HK45中国区大使。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被Asia law Leading Lawyer评为2020受瞩目律师。曾处理多起涉及基金内部或外部关系的纠纷,既包括通过诉讼仲裁等处理的民事案件,也包括协助客户处理因管理人失联等突发不利情况引发的危机处理或监管合规等相关事项。
高娜
方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专攻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复杂商事争议解决,劳动法、民商事执行领域。曾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工作近十年,熟悉民商事审判业务和执行全流程,特别是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作为主审法官审理500余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近千件劳动争议案件;同时高律师对于传统民事侵权案件亦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部分代表性案例:代表某国内上市公司处理其子公司设立运营某基金过程中产生的海外股权投资争议(某高级人民法院),涉及标的额52亿元;代表一家某国内知名保险机构针对香港中资美元债违约争议在国内提起诉讼程序,涉及标的额近30亿元,该案为中资美元债在国内法院启动司法程序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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